围绕着 EXW 贸易术语下的报关、费用以及退税等问题,一直以来有很多不同理解和争议。
Ex Works means that the seller shall deliver the goods as soon as they are made available to the buyer at the seller's premises or other designated premises (e.g. factory, plant, warehouse, etc.).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obligated to load the goods onto a collecting vehicle or to clear the products for export.EXW 是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场所(如工厂、厂房、仓库等)一旦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付货物,卖方没有义务负责将货物装上运输车辆工具或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如果双方约定卖方应负责交货地装货,并且承担所有装货中的风险和费用,则应该在销售合同中明确注明。注意,这个"卖方"并非一定必须是工厂,也可以是外贸公司。同样,场地也并非一定是工厂,也可以是卖方指定的某个地区的仓库。
However, if the parties wish the seller to take over the responsibility for loading the goods at the place of dispatch and bear all the risks and costs of such loading, this should be clearly stated in the appropriate addendum to the contract of sale.
EXW 协议的买方和卖方的责任是什么?
EXW 作为 Incoterms 中买方风险和责任最高的术语,要求卖方在其仓库、所在地或码头向买方提供货物。一旦买方提货,买方承担所有其他责任,包括运输到目的港。在此条款下,一旦货物装在出口包装中并被收货,买方将承担剩余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买方必须安排所有运输、出口文件,支付所有运费,并完成进口和运送过程。卖方责任:
卖方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例如工厂、仓库或场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
确保货物已按照出口要求做好运输包装,贴好必要的标签。
卖方根据销售合同连同商业发票一起交付货物,以及合同中提到的任何其他文件。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卖方向买方提供投保运输保险所需的任何信息。
在提货地点装货,以便货物运到出口的港口(如需卖方承担,则必须双方事先明确约定)。
将货物运送到启运港,以开始申报出口。
准备所有出口报关文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支付启运港所收取的各项相关费用。
承担从启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
投保运输保险。
到达目的港后支付港口码头收取的所有费用。
缴纳进口关税、可能收取的增值税以及其他清关费用。
将货物从目的港运送到最终目的地。
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卸货。
交货地装货费
关于在提货地点交货,装货费也是一个争议点。很多人主张因为 EXW 所以卖方不承担装货费,因为卖方的责任只到:在约定的地点交货,且将货物未放置在任何运输车辆上。虽然按照责任划分是到这里为止,但放到真实环境下来看,往往并不能这样执行。比如:指定货代联系好车队,去卖方工厂所在地装柜拉货。拖车司机肯定不负责装货,在卖方工厂司机也不可能临时能组织人手装柜。如果工厂不帮忙装柜,那货物就会堆那里没人装。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工厂帮忙装柜的。正常来说这个费用工厂都懒得算。但也有工厂算得很细,会说我帮你从村里喊人来装,装柜费用 1000 块,你们自己付。这种情况下货代也只能请工厂或拖车司机垫付一下,总不能货扔那里不装就喊拖车回来。对卖方业务员来说,如果装柜成本费用不高的话,这个装货成本可以不计算进 EXW 的报价里。但如果货物尺寸大、重量大,需要组织专门的吊机和人员来装,装货成本比较高时,应该提前计入 EXW 的报价里。需要送货的情况
很多时候会出现一种情况,尽管做的是 EXW,但卖方需要帮客户送货(或快递)到其指定地点仓库(客户货代那边)。这种情况跟 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有点像,但有本质区别。EXW 不负责出口的任何手续和费用,而 FCA 则卖方需要承担这个责任和费用。此时,EXW 报价也应计算从工厂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仓库的运费(或快递费)和进仓费。如果报价时未涵盖这些费用,可以另行收取。标准的 EXW 操作流程
卖方报 EXW 美金价
卖方获得境外汇来的美金货款
在卖方所在地交货
买方收货后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卖方协助提供货物数据(发票、装箱单)
买方以卖方抬头报关
海关产生报关单记录
指定货代出提单,Shipper 为卖方(卖方可以找指定货代索要报关单和提单电子件)
卖方准备退税资料获得退税
卖方是否要提供货物发票和装箱单?
虽然依照 Incoterm 解释,EXW 下卖方无需负责办理出口手续,但应买方要求且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下,卖方应协助买方报关出口。作为买方,买了货物仍然是需要办理报关,货物才能出口从海关放行,所以也是需要卖方提供出口货物的基本数据给货代的,如货物数量,总体积,总毛重总净重,货源地等信息。哪怕买方是买单出口,这些基本的货物数据也是要的,提供所货物的详细信息,也是卖方的基本的销售义务和服务。如果仅仅是因为贸易术语说,卖方不负责出口报关的事情,那总不能全部依靠货代仓库人员自行根据外箱唛头印刷,来分辨和清点所有货物的具体信息,这也是不切合实际的。简单来说:如果卖方收外汇且入公账,货代用卖方抬头报关;卖方需要协助提供报关所需的资料,卖方可获得退税。
如果卖方收人民币且不开票,为内销;卖方需要提供货物数据,以供货代买单出口。
如果卖方收人民币且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内销;买方购货的国内公司会自行报关出口,卖方国内公司获得退税。
EXW 贸易术语的缺陷
最新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2020 版本,对 EXW 这部分也没做大的更新。起初,还考虑取消 EXW 规则,但 EXW 仍保留在 Incoterms 2020 中了。Incoterms 一直设想买方将会办理货物所在国的出口清关手续。但实际情况下,买方来进行出口申报总是有各种不便。这是 EXW 下具体规则的一个缺陷,所以 FCA 相比 EXW 来说更合理。在 FCA 的情况下,卖方有义务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此实际外贸业务中,买方更多会选择 FCA 或 FOB 贸易术语。EXW 对买方来说,虽然责任和风险很高,但是也有好处:买方可以全面了解和控制物流成本。客户要 EXW 价,但让我们代为报关出口,费用客户来付,这不变成 FOB 了吗?
贸易术语只是国际商会推出的国际惯例规则,是为了方便国际贸易提高谈判效率,达成共识所设置的一套规则。贸易术语中对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在合同没有具体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于买卖双方的法律关系。如果买卖合同或约定事项与贸易术语如果有冲突的情况下,合同或合约的具体条款的法律效应高于贸易术语。那么也就是说,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也完全可以约定由卖方代为进行出口报关,费用由买方支付。卖方代为报关出口,客户支付费用是没问题的。只要形式发票或合同中没明确约定卖方需承担所有报关出口环节的责任和风险,则应该另外注明:
应买方要求,由卖方代为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不过,根据 EXW term,卖方的责任在完成交货时即结束。虽卖方代为进行报关出口手续,但责任和风险并不因此从买方转移至卖方。否则的话,确实实质变成了 FOB 了,需要跟客户重新修改形式发票或合同。
At the buyer's request and at the buyer's risk and expense, the seller shall handle the export declaration procedures on its behalf. However, according to the EXW term, the seller's liability ends when the delivery is completed. Although the seller carries out the customs declaration and export procedures, the responsibility and risk are not transferred from the buyer to the seller.
指定货代为何应以卖方公司抬头来报关?
标准的 EXW 销售流程下,卖方收取美金货款把货物交于买方处置之后,即完成责任,卖方由于不负责报关具体事宜,但需要提供报关的发票、箱单等资料。而且,如果报 EXW 美金价时已经考虑了退税因素,为了避免造成退税损失,应及时跟指定货代确认是否将用卖方抬头去报关。因为 EXW 美金报价时,大多数业务人员会考虑到退税收入而把价格相应报低,以保留价格竞争力。根据谁报关谁获得出口退税的原则,如果买方指定货代在实际报关中,没有以卖方为报关主体去报关,则海关没有以卖方抬头为报关主体的报关单记录,卖方也因此无法获取到出口退税,造成退税损失。且卖方的公账收取了美金货款但未出口报关,如果不能解释及证明确实存在真实的出口事实,在税务上的处理通常视同内销,反而需要缴纳内销的增值税。所以 EXW 的情况下,卖方如果想获得退税,则必须收取美金,且报关的发货人主体必须是卖方公司。我们来看一个小案例:我是一名外贸货代人员。有批 EXW 的货,工厂交货,客户是国外客户,出口的时候我给做买单报关了。但工厂的业务员现在说他们财务说这个货要退税,指责我违规操作给他们造成了很大损失。但我报关之前还通过电话和那个工厂业务员确认过,用不用以他们工厂名义去报关,但他说不用,让我自己操作。现在这样反而倒打一耙,说我违规操作了,让我很被动,所以我想咨询下是否我有主要责任?这个问题我想大家都应该有比较一致的看法,货代并没有责任。工厂业务员在不了解 EXW 的实际操作和报关退税的关联性的情况下,可能凭着浅显的对 EXW 的了解,认为 EXW 卖方交货了就完事了,不需要管其他任何事情,所以不需要以工厂名义去报关。而工厂的财务却清楚地知晓公司公账收了美金货款但未出口报关,不仅仅损失了退税收入,还可能造成税务处理上的麻烦,这种情况处理不好需要视同内销处理,还要缴纳内销的增值税。货代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个瑕疵:重要事项的确认,没有采取邮件或微信等可以留下文本证据的方式,这样可能对方会扯皮或否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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