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部分外观专利
日本外观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不仅保护的"物品"的整体,也包括"物品的部分"。该制度可以保护申请对某个产品局部的改进,若其他人采用了与申请不同的整体,但仅所要求保护的局部相同,则同样侵犯专利权,从而扩大了申请人的可以保护的范围。
-NO.2-关联外观专利
外观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在提出第一个外观专利(被称为"主外观专利")10 年内,把一个与在先申请类似的外观专利作为"关联外观专利"提出申请,且申请日以"主外观专利"的申请日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关联外观专利必须与"主外观专利"相似,不能仅与其他的关联设计相似,以防止申请人无限的提交关联外观专利。
-NO.3-成套产品外观专利
多个产品、建筑物或图像若同时使用,且相互之间设计风格统一,可以在一件专利申请中提出。与中国的成套设计制度不同的是,日本对可以申请成套产品的设计在外观专利实施细则中做出限制,只有符合规定的产品才能作为成套设计申请。申请人可以利用该制度,将多个设计风格相近的不同产品同时申请,从而节省申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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