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

I 类医疗器械出口欧盟:MDRCE符合性声明和欧代,这份实操指南帮你打通全流程

I 类医疗器械出口欧盟:MDR 合规不用愁,这份实操指南帮你打通全流程

"我们是做 I 类医用耗材的,想出口欧盟,MDR 到底要准备啥?""听说不用找 TUV、SGS,自己就能办 CE,真的这么简单吗?""之前签了 DoC,怎么欧盟客户说不合规?"

自从 2021 年 5 月欧盟《医疗器械法规》(MDR 2017/745)正式取代旧版 MDD 指令,不少 I 类医疗器械企业都被这些问题困扰。其实 I 类器械作为欧盟风险等级最低的医疗器械,合规逻辑并不复杂,但 "低风险" 不代表 "无要求"—— 找对流程、踩准要点,才能顺利打开欧盟市场。今天就用 "大白话 + 实操步骤",带大家吃透 I 类器械出口欧盟的 MDR 合规要点。

一、先划重点:不是所有 I 类器械,都能 "自己办合规"

很多企业误以为 "只要是 I 类,就能自我声明",这是第一个容易踩的坑!MDR 根据产品的风险特性,把 I 类器械细分成 4 个类别,只有 "纯 I 类" 能走简易的自我声明流程,另外 3 类必须经过公告机构(NB)审核,这点一定要先搞清楚,否则后续所有工作都是 "无用功"。

器械类别核心判定标准合规核心要求常见产品案例
普通 I 类(Class I)1. 不接触人体或仅接触完整皮肤;2. 无灭菌处理;3. 无测量功能;4. 非重复使用手术器械制造商自我声明 + 签署 DoC,无需 NB 介入非灭菌医用检查手套、普通医用口罩(非灭菌)、医用收纳盒、一次性医用帽
灭菌 I 类(Class Is)最终以无菌状态上市,供临床直接使用需 NB 审核技术文档,通过后发 CE 证书灭菌手术刀片、灭菌医用纱布、灭菌注射器(I 类规格)
测量 I 类(Class Im)自带测量功能,用于获取人体生理参数需 NB 审核技术文档,通过后发 CE 证书机械医用体温计、医用体重秤、手动血压计(I 类分类)
重复使用手术 I 类(Class Ir)可经消毒后重复用于手术操作需 NB 审核技术文档,通过后发 CE 证书重复使用手术剪、止血钳、组织镊

举个实际例子:同样是医用口罩,"非灭菌普通款" 属于普通 I 类,可自我声明;但 "灭菌独立包装款" 就属于 Is 类,必须找 NB 机构审核 ——分类错了,不仅产品无法清关,还可能面临欧盟监管机构的处罚

二、关键认知:普通 I 类的 "CE 凭证",就是《欧盟符合性声明》(DoC)

很多企业惯性以为 "CE 合规 = 第三方机构发证书",但对普通 I 类器械来说,MDR 有明确规定:
《欧盟符合性声明》(DoC)就是唯一合法的 "CE 凭证"。这份文件不是 "随便写写的承诺书",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责任声明 —— 签署 DoC,就意味着制造商向欧盟官方、进口商、医院等所有相关方承诺:"本产品完全符合 MDR 及所有适用欧盟标准的要求,若出现合规问题,由我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MDR 第 19 条专门强调:"制造商通过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承担产品符合本法规及所有适用欧盟立法的责任"。换句话说,DoC 的有效性直接决定产品能否进入欧盟市场,少一项关键信息、漏一个合规要点,都可能导致 DoC 无效,产品被海关扣留。

三、普通 I 类器械 MDR 合规:5 步实操流程,每步都有关键点

确认产品属于 "普通 I 类" 后,接下来的合规流程可以按 "5 步走",每一步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跟着做就能少走弯路。

第 1 步:搞定 "欧盟身份"—— 申请 SRN 码 + 指定合规欧代

作为中国企业(非欧盟制造商),要先解决 "在欧盟的身份识别问题",这是所有后续流程的基础:


申请 SRN 码:SRN(Single Registration Number,唯一注册码)相当于制造商在欧盟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的 "身份证号",没有 SRN,就无法申报 UDI、签署有效的 DoC。SRN 必须通过欧盟授权代表(欧代)协助申请,因为只有欧盟境内的实体才能登录 EUDAMED 系统操作。指定欧代:MDR 强制要求非欧盟制造商必须指定欧代,且欧代必须是欧盟境内的合法实体公司(比如荷兰、德国的本土公司),不能是 "个人欧代" 或 "空壳公司"。欧代的核心作用是:对接欧盟监管机构、接收合规文件、协助处理不良事件,甚至在出现合规问题时承担连带责任。

避坑提醒:别贪便宜找 "低价欧代"!有些欧代只提供一个地址,不协助申请 SRN、不跟进 EUDAMED 注册,后续欧盟监管机构发函都无人接收,最后还是企业承担损失。建议选择有医疗器械合规经验、能提供全流程服务的欧代(如荷兰、德国本土有实体办公室的机构)。

第 2 步:准备 "合规证据"—— 编制全套 MDR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是证明产品符合 MDR 要求的 "核心依据",必须严格按照 MDR 附录 II 和附录 III 的要求编写,不能缺项、不能造假。核心文件包括 5 类:


器械说明与性能文档:明确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预期用途、核心性能参数(比如材质是否符合生物兼容性要求、使用年限等),还要说明产品的变型和附件(如有);风险管理报告:按 EN 14971:2021 标准编写,要全面识别产品的潜在风险(比如材质过敏、使用不当导致的伤害),并说明风险控制措施(如选用医用级材料、在说明书中增加警示语),最后证明 "残留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临床评价报告(CER):普通 I 类器械不用做临床试验,但要按 MDR 第四版要求,收集同类产品的临床文献、市场反馈数据,证明自己的产品 "安全有效",比如引用已上市同类口罩的生物相容性测试报告、用户使用评价等;GSPR 检查表:对照 MDR 附录 I 的 "通用安全与性能要求"(GSPR),逐一核对产品是否满足 —— 比如标签是否清晰易读、储存条件是否明确、是否有防止误用的设计等,每一项都要标注 "符合" 或 "采取的补偿措施";上市后监督计划(PMS):说明产品上市后如何收集不良事件、跟踪用户反馈、更新技术文件。比如规定 "每季度收集一次经销商反馈""每年编写一份 PMS 报告",MDR 要求所有 I 类器械都必须有 PMS 体系,这是 DoC 生效的前提之一。

实操建议:技术文件别 "抄模板"!欧盟监管机构随时可.............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265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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