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他在和你讲诚信
其实他在跟你耍无赖!
明明一张合同能规避掉很多麻烦,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老板不愿意签?
我们先来看一则案例:
某市场做生意的刘老板,3年前与客户甲某建立生意关系。刘老板因为嫌麻烦,即便甲某定的是50万元的货,也没和甲某签订合同。
收到货后,甲某以货没卖掉呀,生意不好做呀,疫情呀……各种理由进行拖着不给钱。今年年初,刘老板才想到寻求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事前没有签订合同,取证过程变得相当困难,尤其是关于产品质量标准的界定上,双方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这让甲某抓住了漏洞,成为他不给钱的理由。
据分析,因为刘老板没有缺失一些关键性证据,而根据民法上关于举证问题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即便刘老板将甲某起诉上去,也无法拿回50万元的全款。
经过4个多月的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甲某在三日内向刘老板还款30万元,而其余的20万元刘老板不得再追究。
"如果事前他们签订了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产品质量的评判标准。这种情况就不太可能发生"。
据了解,在我每年经手处理的上千件货款催收案件中,90%以上的纠纷都是因为事前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事后双方耍嘴皮子从而引发纠纷。让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变得异常复杂,有些时候能拿回一半的货款就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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