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进口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60号),允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进口。本文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进口马尔代夫野生水产品的流程以及海关监管要求。
一进口产品范围
野生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二对生产企业的要求
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下同),应获马尔代夫官方(以下称"马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和马尔代夫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马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三进口产品有哪些要求
马方应确保输华野生水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马尔代夫或国际水域合法捕捞。
(二)原料及产品均未发生以下所列问题:
1.马尔代夫境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疫病名录》)中列明的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规定的必须通报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尔代夫共和国食品药品局关于马尔代夫输华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产品相关的水生动物疫病,使输华野生水产品受到或可能受到感染;
2.马尔代夫境内发生任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影响或可能影响输华野生水产品;
3.马尔代夫已输华或拟输华野生水产品严重违反中国和马尔代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议定书》规定;
4.生产企业发生任何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如员工感染重大传染病,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野生水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
5.捕捞海域受到污染物影响,如放射性污染物,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输华野生水产品。
(三)未直接或间接使用双方禁用的药物或添加剂,按规定使用双方限用或允许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经主管当局检验,未发现.............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82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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