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海就出局"情景下,越来越多中国企业摸着石头,或者摸着别人都出海了,有的甚至业务遍布全球,但真正考验全球运营能力的,往往是"钱怎么回来"的最后一公里。利润跨境回流,一不留神就会陷入"双重征税"的困局——辛苦赚来的钱,还没回国就先被割了两遍。
有没有一种方式,既能合规完税,又能最大限度守住利润?
答案是肯定的。中国的境外税收抵免(FTC)制度,正是帮助企业把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变"成国内税收优惠的关键工具。近几年政策屡屡优化,跨境税务规划已从"被动合规"迈入"主动优化"的新阶段。
一、基础篇:直接抵免 vs 间接抵免,你真的懂了吗?
直接抵免:适用于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分公司、办事处等非独立法人机构,也包括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被动收入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
间接抵免:才是FTC的"高阶玩法"。它指中国母公司从境外子公司分红时,可抵扣该子公司分配利润前,在当地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注意,这里有一个关键门槛:母公司须直接或间接持有子公司至少20%股份。
二、政策重大升级:两大红利,多数企业还未用足!

依据财税〔2017〕84号文,FTC制度迎来两项关键调整:
1. 间接抵免层级从三层扩大到五层
这意味着哪怕你通过多层架构控股海外实体,只要每层持股超20%,第五层子公司所缴纳的税款仍可纳入抵免范围,尤其利好出海投资架构复杂的企业集团。
2. 新增"不分国(地区)综合抵免法"
它允许企业把全球各国的所得和税款合并计算抵免限额,实现"全球税率调剂",打破以往分国计算导致的抵免额浪费和补税双输局面。
📊 举例来看:
某企业两家子公司,一家位于高税国(税率35%),盈利100万,纳税35万;另一家在低税国(税率15.............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399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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