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新颖性是获得授权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有可能导致专利在申请前就被公开了,从而丧失了新颖性,无法授权获得保护。此时,为了应对这种特殊情况,就有了新颖性宽限期。
新颖性宽限期是指发明或创新在一定时间内被公开后,申请人仍然能够提交专利申请,而不丧失新颖性的时间期限。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今天小微就来盘一下中美两国的新颖性宽限期制度。
中国
关于新颖性宽限期,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2.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3.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4.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以上不丧失新颖性的四种情形,前三种为主动公开型,对其中的一些情况做出了限定,举证较为简单,而第四种为被动公开型,举证较为困难。
针对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申请人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针对第一种和第四种情形,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
美国
关于新颖性宽限期,美国专利法第102(a)条和102(b)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申请有效提交日.............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848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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